撤销公证书公告
(2024)津和平告字第2号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于2022年6月22日根据王煜程的申请,出具了(2022)津和平证字第1784号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24年2月6日予以撤销,公证书自始无效。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和平公证处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