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津河北告字第6号
天津市河北公证处于2024年6月5日根据周燕的申请,出具了(2024)津河北证字第2214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证书于2024年7月9日予以补正,补正公证书号为(2024)津河北字第2214号补。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北公证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