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公证处(原天津市红桥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8月,现有执业公证员7名,公证辅助人员15名。
公证处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坚持“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原则,在涉外、国内民事与经济领域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了大量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作用。近年来,公证处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了房地产、金融、招投标等经济领域的公证事项,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公证服务,同时不断完善公证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品质,注重服务质量、信誉和效率,切实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公证处多次被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并于2009年被中共红桥区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先进集体。数名公证员先后多次获得“优秀公证员” 、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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