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公证处于1990年6月1日出具了(90)津红证字第751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19年1月3日予以撤销,公证书自始无效。
现予以公告。
天津市红桥公证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