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公证活动,确保公证机构依法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根据天津市司法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发布举报公告。
一、公告内容
如有公证人员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情形,请于工作日办公时间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15620630959
举报邮箱:tjsgzxh@tj.gov.cn
二、保密规定
协会将根据法律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责任追究
(一)对举报的线索,协会立即进行查证,对不积极查证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未经举报人同意,透漏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举报中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协会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证协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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