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津河北告字第1号
天津市河北公证处于2020年8月21日根据王某的申请,出具了(2020)津河北证字第4285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证书于2024年1月15日予以补正,补正公证书号为(2020)津河北证字第4285号补。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北公证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