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书公告
(2024)津河东告字2号
天津市河东公证处于2024年6月17日根据刘晓津等人的申请出具的(2024)津河东证字第3081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24年6月26日予以撤销,公证书自始无效。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