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津河北告字第3号
天津市河北公证处于2014年9月2日根据崔某的申请,出具了(2014)津河北证字第7379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证书于2023年7月20日予以补正,补正公证书号为(2014)津河北证字第7379号补。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北公证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