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先生风尘仆仆地来到天津市西青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了他的遭遇。在2021年底,辛先生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玩游戏比较厉害的网友葛某,游戏过程中相谈甚欢,就彼此通过微信进行游戏内物品及相应对价的交易。最初的交易都十分顺利,双方的关系也快速升温,逐渐开始称兄道弟,基于对“兄弟”的信任,葛某开始在辛先生处赊账。很长一段时间内,葛某一边部分还钱一边继续赊账,时不时的向辛先生“卖惨”,诉说他“妻离子散”、“做生意赔钱”的故事。2022年底,辛先生见他迟迟不肯还钱便经常进行催促,刚开始葛某还口头答应,到最后直接玩起了消失。因为葛某不是本地户籍,考虑到还要前往外地提起诉讼,为了更好的固定证据,所以他来到公证处,想要对与葛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随即受理并及时为辛先生出具了《公证书》。
借由互联网发生的侵权行为,具有便于传输和易于修改的特性,因此在特定的时间内保存证据是网络证据时效性的要求,否则将造成证据灭失。证据保全公证为电子数据存证提供了有效途径,实现了电子数据的快速取证存证,确保了电子数据存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为当事人固定电子数据证据提供了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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